各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民生保障局、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20〕4号)、《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7〕6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21〕29号)和2025年度招生文件的精神,落实我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待遇,现将高层次人才子女办理入学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21〕29号等文件规定:
(一)学前教育阶段
市级认定的第一、二、三、四层次人才,其子女可按个人意愿选择“海丝泉州·人才港湾”系统提供的全市优质公办幼儿园就读。其中市级第一、二层次人才优待范围扩大到第三代子女。第五层次人才,可安排其子女到人才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在居住地须持有房产)所在县(市、区)属公办幼儿园就读。
(二)义务教育阶段
1.小学入学。市级认定的第一、二、三、四层次人才,其子女可按个人意愿选择“海丝泉州·人才港湾”系统提供的全市优质小学就读。其中市级第一、二层次人才优待范围扩大到第三代子女。第五层次人才,可安排其子女到人才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在居住地须持有房产)所在县(市、区)属优质学校就读。
2.初中入学。市级认定的第一、二、三层次人才,其子女可按个人意愿选择“海丝泉州·人才港湾”系统提供的全市优质初中学校就读。其中市级第一层次人才优待范围扩大到第三代子女。市级第四、第五层次人才子女可安排到人才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在居住地须持有房产)所在县(市、区)的所属优质初中学校就读。
3.中考中招。市级认定的第一、二层次人才子女在泉参加中考、中招的,按省、市教育部门出台的当年度中考、中招政策给予加分照顾。
(三)转学
我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因特殊情况中途申请转学的,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2025〕1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基〔2016〕44号)执行,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办理,起始年级上学期以及毕业年级下学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
其中,申请转入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可参照义务教育阶段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政策执行,在落实消除“大班额”规划的情况下,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解决。申请转入我市高中学校的,第一层次人才子女可按本人意愿,在有空余学位前提下,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市范围内(不含同城区)结合学生学习能力统筹协调推荐公办学校就读;第二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同级互转”的原则,在有空余学位前提下,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市范围内(不含同城区)结合学生学习能力统筹协调推荐公办学校就读;第三、四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同级互转”的原则,在有空余学位前提下,由人才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学生学习能力统筹协调推荐所属公办学校就读;第五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同级互转”的原则,在有空余学位前提下,由人才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学生学习能力统筹协调推荐所属公办学校就读。
二、 工作要求
省特级、A类、B类、C类和市级第一至第五层次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行线上申请。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情况列入省、市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请各县(市、区)教育局、人社局认真落实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照顾政策,引导高层次人才按时登录“海丝泉州·人才港湾”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流程、所需材料详见附件1-5。
附件:1.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流程
2.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样表)
3.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教育照顾对象登记表
4.泉州市中考“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
5.泉州市各县(市、区)教育局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工作联系电话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8日
附件1
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流程
一、申请对象
经确认并在任期内的省特级、A类、B类、C类和泉州市第一至第五层次人才子女。省特级、A类人才比照市第一层次人才,省B类、C类人才分别比照市第二、三层次人才。
二、申请时间
(一)入学申请时间。中学:5月15日-5月18日,幼儿园、小学:6月6日-6月28日。
(二)转学申请时间。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基〔2016〕44号)执行。
(三)中考加分申请。5月14日前。
三、申请程序
(一)入、转学申请。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丝泉州·人才港湾系统网上申报(操作手册网址https://www.qzrcgw.gov.cn/download-list),填写相关信息(参考附件2《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样表)》)并按规定上传佐证材料的原件照片,其中:申请公办、民办小学和公办初中的需上传“申请材料”1-6项,申请民办初中的需上传“申请材料” 1-7项。如申请市直小学,同时于7月1日-7月4日通过闽政通-本地-教育入学“一件事”模块等入口进行市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网上报名。
根据我市小学、初中招生录取程序,高层次人才不能同时申请公办和民办中小学的入学照顾。如选择申请公办中小学的,需填报两个意向学校;如选择申请民办中小学的,只能填报一个意向学校。
(二)中考加分申请。请填写《“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附件4),携带相关佐证材料(“申请材料”1-6项)原件及1份复印件至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家和引智工作科办理。(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911室,联系电话22112397)
四、申请材料(网上提交材料须标注序号并按序号上传原件扫描件)
1.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证或入选文件扫描件。
2.高层次人才身份证、户口簿(或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证件。如果父母和子女户口分设的,应同时提供子女户口薄)。
3.高层次人才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任职文件(如自主创业的应提供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及纳税凭证)。
4.房产证(引进人才可提供租赁合同)。
5.单位证明并盖章(如:本单位证明申请人于××年×月起在本单位工作,目前担任××××(具体职位),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6.申请人承诺并亲笔签名(本人承诺所提供的申请资料和信息全部真实,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将取消照顾资格)。
7.申请入读民办初中的除上述1-6项材料外还需提供《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教育照顾对象登记表》(附件3)。
五、办理时限
(一)入学申请在7月30日前办结。
(二)转学申请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三)中考招生加分申请由人社部门受理后即办。
六、受理单位
泉州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服务专窗
泉州市各县(市、区)教育局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联系电话详见附件5。
泉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913室,联系电话:28133880。
系统维护人员联系电话:15160111780(小李)、18065568338(小郑)。
附件2
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样表)
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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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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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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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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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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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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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泉州工作时间 |
年 月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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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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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类别 |
本人于 年 月被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第 层次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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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 年 月被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省特级、A类、B类、C类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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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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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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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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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是省属/中央在闽单位工作 |
省属/中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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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详细地址(和房权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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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项 (四选一) |
1.幼儿园 入学 |
子女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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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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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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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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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学校 及年段 |
意向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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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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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学 入学 |
子女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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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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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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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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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学校 |
意向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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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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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初中 入学 |
子女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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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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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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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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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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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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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学校 |
意向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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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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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转学 (小学、初中、高中) |
子女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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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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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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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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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读学校及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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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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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学校 |
意向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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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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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人社 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主管教育 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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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此表仅供参考,以网上填报为准。有关栏目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录取资格。根据我市小学、初中招生录取程序,高层次人才不能同时申请公办和民办中小学的入学照顾。选择申请公办中小学的,需填报两个意向学校;如选择申请民办中小学的,只能填报一个意向学校。 |
附件3
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教育照顾对象登记表
_______县(市、区) 报名学校__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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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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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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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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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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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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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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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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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学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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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顾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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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签名:
家长(监护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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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毕业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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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说 明 |
高层次人才子女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网进行网上申报并上传此表。 本表一式三份。有关栏目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
附件4
泉州市中考“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
泉州市 县(市、区) 考生号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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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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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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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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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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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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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高层次 人才子女 记载栏 |
父 经审查该生 系 母 该生系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证明应粘贴在登记表背面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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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说 明 |
1.凡属于“注意录取”对象的考生均应填写本表,附件粘贴本表背面。 2.考生属于哪一种“注意录取”对象,应由有关部门在相应的栏目内填写清楚(有哪一项就填哪一栏,没有的栏目可不必填写),并签名盖章后于5月14日前交到就读学校方为有效。凡填写不清,未经签名、盖章或超过规定上交时间的均无效。 3.本表有关栏目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和参与作弊的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的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
附件5
泉州市各县(市、区)教育局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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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 |
中学 |
22782219 |
小学 |
282292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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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 |
282292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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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区 |
中学 |
22382914 |
小学 |
22396541 |
|
幼儿园 |
22396540 |
|
丰泽区 |
中学 |
22508505 |
小学 |
22508505 |
|
幼儿园 |
22508513 |
|
洛江区 |
中学 |
22659339 |
小学 |
22633589 |
|
幼儿园 |
22633589 |
|
泉港区 |
中学 |
87971128 |
小学 |
87971508 |
|
幼儿园 |
87971508 |
|
石狮市 |
中学 |
88886004 |
小学 |
88886005 |
|
幼儿园 |
88886005 |
|
晋江市 |
中学 |
85688012 |
小学 |
85682803 |
|
幼儿园 |
85682803 |
|
南安市 |
中学 |
86367823 |
小学 |
86367821 |
|
幼儿园 |
86367820 |
|
惠安县 |
中学 |
87375797 |
小学 |
87384947 |
|
幼儿园 |
87384947 |
|
安溪县 |
中学 |
23236764 |
小学 |
23220785 |
|
幼儿园 |
23220785 |
|
永春县 |
中学 |
23878882 |
小学 |
23878883 |
|
幼儿园 |
23878823 |
|
德化县 |
中学 |
23512673 |
小学 |
23512672 |
|
幼儿园 |
23512672 |
|
开发区 |
中学、小学、幼儿园 |
28987868 |
台商区 |
中学 |
27395510 |
小学 |
27395520 |
|
幼儿园 |
27395520 |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