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泉州市2025届选优生选拔公告
2024-12-09 18:15:48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探索选拔引进国内“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来泉接续培养、干事创业(以下简称“选优生”),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人才队伍,决定选拔优秀毕业生来泉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对象

国内“双一流”高校应届博士、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选拔引进范围。2025年计划选拔引进30名选优生,选拔高校范围及专业为国内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其建设学科专业(其中,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不限专业),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中我市急需紧缺的专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品学兼优,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2. 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 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2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3周岁),必须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硕士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6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29周岁),必须在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取消选报或聘用资格。

4. 以下条件符合其中之一:

(1)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期间获国家奖学金或专业课程综合成绩位列同级同专业前30%。

(2)在校期间发表论文:

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第一作者时,本人可以为第二作者)发表SCI论文或CSSCI论文2篇及以上,或在JCR二区及以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第一作者时,本人可以为第二作者)发表CSSCI论文3篇及以上,或在JCR二区及以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在JCR一区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原则上期刊论文发表时间必须在现阶段培养层次的基本修业年限内。

(3)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以就读高校为第一署名单位,以本人为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发明人)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及以上。

(4)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包括担任班级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校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门负责人副职及以上,院(系)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门负责人正职及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学年;或担任班级党支部副书记、副班长、团支部副书记或院(系)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门负责人副职及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2学年。

5. 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

6. 承诺引进后在泉服务期限10年以上。

7. 对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的优秀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拔引进。

三、政策待遇

1. 岗位安排。选拔引进后,由泉州市委组织部作为引进主体,与选优生签订引进合同,引进期为5年,其中试用期1年。引进期内,在全市范围内按事业编制干部统筹安排。

(1)第一阶段(引进期的第1年至第3年):聘任到泉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并安排到乡镇党委、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锻炼。引进期第1年,组织驻村(社区)或挂重点项目,挂职担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引进期第2、3年,博士选优生一般安排挂职任乡镇党委副书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预备党员和非中共党员安排挂任科技副乡镇长);硕士选优生一般安排挂职任乡镇党委委员(街道党工委委员),并至少兼任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预备党员和非中共党员挂职任乡镇科技副乡镇长,兼任村(居)委会主任助理〕一年。

(2)第二阶段(引进期的第4、5年):引进期满3年,进行中期考核,结合事业发展需要和本人专长等,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调整使用岗位。中期考核结果优秀的,博士选优生任市属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岗位,硕士选优生任市属、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岗位。

2. 工资福利。引进期第1年,按同职级干部工资待遇统一发放工资奖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博士、硕士选优生分别参照享受相当于事业单位七级、八级职员管理岗位的工资奖金。引进期满后,按照新任职务确定工资奖金。

3. 人才补助。分别给予博士选优生10万元、硕士选优生5万元一次性补助,并可同等享受泉州市人才政策支持。

4. 其他待遇。配偶愿意在泉州就业的,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可考核调入同级同类同经费渠道有空编的单位工作;配偶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可直接面试考核安排到市属或县(市、区)属国企工作;本人子女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人才工作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到同级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校就读。

四、管理培养

引进满5年后,组织开展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综合考虑考核情况,结合个人意愿,原则上博士、硕士选优生分别按照正科级、副科级领导职务或相当层次职级进行统筹安排:①期满考核优秀且适合到党政机关工作,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调任行政机关公务员,并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②适合留任事业单位工作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继续予以聘用;③适合到企业工作的,根据个人意愿安排到市属国有企业任职。在引进期内辞职或解除合同的,由泉州市委组织部审批,取消选优生相应人才待遇,并按在泉服务期限至少10年折算追回人才补助资金。

五、选拔程序及时间进度(以具体通知为准)

1.选拔程序。主要包括推荐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确定对象、分配安排、办理手续等。2025年2月下旬完成报名审核;5月底前完成考试、考察等;6月底前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完成体检、公示;原则上7月办理报到。资格审核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

2.报名方式。请于2024年12月9日起登录“海丝泉州 人才港湾”网站(http://www.qzrcgw.gov.cn)或小程序注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2025年2月14日18:00。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将自动生成《泉州市2025届选优生报名表》,请下载并双面打印,经院系党组织审核推荐,加盖院(系)党委公章后,扫描或拍摄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jpg、png、pdf格式均可,每页文件大小100K-300K),于2025年3月1日通过报名系统上传,并将报名表原件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六、其他事项

1. 考生须以最高学历(学位)报考。

2. 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以及冒名顶替、违反考试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选拔或聘用资格。

3.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签约、报到等有关事宜,否则取消选拔资格。特殊情况经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同意除外。

4.考试和体检等环节对考生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或资料,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 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6. 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正常工作日时间)。

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黄老师,0595-28386679

泉州市人社局:庄老师,0595-22157607

7.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解释。

 

附件:2025年泉州市选优生选拔引进高校及专业

 

2025年泉州市选优生选拔引进高校及专业

一、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其建设学科

二、2025年泉州市急需紧缺专业名单

02 经济学

0202应用经济学、0204 经济与贸易、0254国际商务

03 法学

0301法学、0354知识产权

05 文学

0503 新闻传播学

07 理学

0703化学、0707海洋科学、0710生物学、0714统计学、0713生态学

08 工学

0802机械工程、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3建筑学、0814土木工程、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51建筑、0854电子信息、0855机械、0856材料与化工、0857资源与环境、0858能源动力0859土木水利、0860生物与医药

12 管理学

1202工商管理学、1204公共管理学、1254旅游管理

14 交叉学科

1401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