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支持政策
(十七)多元激励
2021-09-27 16:16:48
1.薪酬激励。鼓励用人单位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期权、股权和企业年金等中长期激励方式。对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或年薪制等分配形式从优确定薪酬,不受本单位工资总额和科研经费成本比例限制。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人社局
2.科技成果转化激励。鼓励在泉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后,提取一定比例奖励高层次科研人才。允许在泉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高层次科研人才经单位同意离岗创业的,在3 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保留原聘专业技术职务,工龄连续计算,并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定、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待遇。3 年内要求返回原单位的,按原职级待遇安排工作。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教育局、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