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
设立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补助资金,对我市拥有持续创新成果的高层次人才(团队)以及博士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根据项目评估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给予最高50万元的项目资金补助。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资助
一、办理依据
1.《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7〕6号)
2.《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21〕29号)
3.年度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请条件
泉州市第一至第五层次人才
三、申请材料
1.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2.所在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相关材料。
3.所在规上企业应提供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或减免税证明。
4.有合作单位的,应提交合作各方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
5.项目承担单位(包括合作单位)自筹资金投入承诺函。
6.可以说明项目和企业情况的材料(如论文、知识产权证明、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7.本人应提交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且项目完成时原则上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
8.项目申报应符合年度科技计划项目指南有关要求。
四、办理流程
(一)登录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2.qzkjy.net)上进行注册申报,填报并上传申请材料;
(二)项目实施管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三)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四)市科技局集中受理各项目实施管理机构提交的纸质材料;
(五)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业评审、答辩评审、现场考察、部门研究、公示等环节);
(六)市科技局公布评审结果;
(七)市科技局组织签订项目任务书、下拨立项经费。
五、办理时限
按批次办结
六、联系方式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0595-22579330
地址:泉州市科技局(东海行政中心D栋南门)801室
邮箱:qzskjcg@163.com